我家要新开一扇门行不行我省立法机关想听听老百姓怎么说本报首席记者 朱兰英
本报讯
与每一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不久前经过了省十一届人大常委第四次会议的审议。昨天,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要将法规草案全文刊登,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尤其是听一听老百姓的意见。 目前,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共卫生事业的财政支持和政府相关职责、城市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以及公共环境卫生等四大块内容。几乎每一条都将影响到老百姓今后的生活,比如建筑物开设门窗或者进行外立面装修时,不得违反政府的街景设计方案;城市灯光应当符合市容标准和环保要求,减少光污染;政府应该给小商小贩合适的临时性经营场所;对生活垃圾处理实行收费制度;鼓励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医疗卫生等机构有义务处置有毒有害废弃物;城市禁止饲养家禽家畜和食用鸽。 同时,草案条例也希望能够解决目前的一些难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希望单位和个人根据自己的生活实际,对这些难题提出建设意见。比如何解决乱搭、乱建、乱设摊、乱丢垃圾、乱张贴的问题;如何解决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偷偷乱倒的问题;如何解决环卫设施建设滞后于小区建设的问题且如何解决环卫工人作业强度大、待遇低,危险系数高的问题等。
条例草案的全文刊登在《浙江日报》,以及在省人大门户网站和地方网上。大家如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以于6月20日前寄送到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地址:省府路8号;邮编:310025;电话0571-87050772;传真:0571-87057965),或者通过地方立法网(网址: http://www.lacallaw.gov.cn;电子邮箱: lifajianyi@tom.com)提出意见。同时,也可以致电0571-87054420,向本报反映。 |